ASK NCHU
  1. 10674日籌備會議訂定
  2. 1061024日所務會議修訂通過
  3. 107112日所務會議修訂通過
  4. 107227日所務會議修訂通過
  5. 109年9月10日所務會議修訂通過

國立中興大學食品安全研究所研究生獎助學金審核辦法

第一條 依據「國立中興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」及「國立中興大學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」,特訂定國立中興大學食品安全研究所研究生獎助學金審核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

第二條 本所研究生獎助學金分獎學金、助學金二種,獎助學金人數分配比例由所辦室視當年度實際情形分配之。

一、獎學金:獎勵入學成績優秀學生

二、助學金獎助:

()參與課程教學實務之教學助理。

(二)協助行政工作及所辦公室交辦事項之助理。

第三條 凡本所在學之研究生除陸生及休學生外,均得申請本獎助學金。研究生協助校內教學及行政工作等相關事宜不力,或觸犯校規受記過以上處分者,本所得限制申請或停撥本獎助學金,該事項由學生事務委員會認定。

第四條 獎助學金之發給時間以學生在學第一、二學年,獎助學金之發給自九月起至翌年六月止計十個月為原則,獎學金及助學金金額得每月調整一次。

第五條 獎助學金之發給標準及流程:

一、獎學金:甄試及入學考試第一名成績優秀學生各發給獎學金一萬元為原則,每月由所辦公室造冊按月支領。

二、助學金:每月以實際工作時數由所辦公室造冊按月支領

第六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依本校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辦理。

第七條 本辦法經所務會議通過後,依行政程序呈請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